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是经山东省科技厅备案通过,面向山东省广大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固定科学技术奖(每年一次)。根据《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
(二)申报的研究成果需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研究成果需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2020年已经申报或者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中,登录“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个人账号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3),经成果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山东软科学研究会。
2、提名书经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与附件合装成册,一律为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其中一套为完整原始材料(包括完整研究成果、科技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及其它证明等)。纸质材料交科研处办公室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
1、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必须有山东省软科学研究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4、5)方可参与申报。论文等级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2、成果评审时将重点考察成果的决策咨询应用成效,请申报人重视此类成果的整理。
3、申报人须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成果申报受理后,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2月30日17:00,推荐单位审核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月7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86522233
附:2021年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通知及附件
科研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