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各部门:
根据科研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2013年新颁行的科研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科研处将开展2013年度全院教职工的科研工作量审核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统计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教职工需填写《2013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并自我赋分,务于12月16日前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出版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项目结项证明、专利证书
、学术活动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要求见下)等一并上交本单位办公室。
二、各二级院、各部门负责收齐、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报表和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和赋分。完成后,各单位务于12月20日前将收齐的本单位教职工个人统计表的电子版和审核赋分后的打印版、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科研处。同时,将本单位《2013年度单位科研业绩汇总统计表》电子版和打印版(加盖公章)一并上报科研处(科研处邮箱kyc@sdca.edu.cn)。
三、为续建个人科研档案,所有上报材料须
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提交。
四、各二级院、各部门另需下载《2013年学术讲座和专题报告情况统计表》,完整统计本单位、本年度举办学术讲座等情况,加盖公章后于12月20日前上报科研处。
五、2013年度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奖励的审核工作,将在这次科研统计工作中一并进行。凡有相关科研成果的教职工,请务必将2013年度发表的核心期刊、CSSCI期刊原件上报本单位,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一并转报科研处。按照管理规定,漏报不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
1.科研统计的认定材料和上报要求
2.2013年度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3.2013年度单位科研业绩汇总统计表
4.2013年学术讲座和专题报告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