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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3 19:08:01

各单位:

现将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目标,统筹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创新思维,体现时代特色,着力推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本次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50项左右,一般项目200项左右,最终立项数量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做适当调整。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实行后期资助,项目申请延期结项的,资助经费不予拨付。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根据《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另行设计具体题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资格

1.济南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及中央、省驻济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能力的人员,均可申请承担项目研究。不受理党政机关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的研究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或两年之内被济南市社科工作办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四、结项要求

(一)研究时限

项目拟定研究截止时间为2027年9月,具体以《立项通知书》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延期半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自动作撤项处理。

(二)成果要求

1.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提取研究报告核心观点形成的摘要报告(字数4000字左右)以及1篇公开发表、体现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或核心观点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不少于3000字),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不少于1800字)。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不少于1800字)。发表期刊需具有CN刊号且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大平台中任一平台检索。

成果发表于境外期刊的,须被WebofScience核心合集A&HCI或SSCI(Q1、Q2、Q3区)收录。A&HCI收录成果需提交发表当年收录检索证明,SSCI收录成果以论文发表当年科睿唯安JCR分区为准,需提交发表当年收录及分区检索证明。同一期刊归入多个JCR学科且分区不同的,按论文发表当年各学科分区就高原则认定。境外会议论文、会议论文集、摘要集、期刊增刊、书评、访谈类成果,无论是否被数据库收录,均不予认定。

2.围绕济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成果获得省级领导或济南市副市级以上领导推广性批示,或纳入厅局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经审核可予以结项。其中获领导推广性批示的,需提交领导批示件;研究成果的核心观点和具体举措纳入职能部门决策的,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应用证明材料,列明被纳入决策的详细内容。

3.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五、申报安排

(一)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项目组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202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见附件3),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填写《论证活页》时,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应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如有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报市社科工作办审批后方可变更。项目组成员调整、延期申请的书面材料随结项材料一并提交。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二)具体安排

1.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在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33@163.com。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一份,见附件4),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3份)及电子版(申请书与设计论证活页分别汇总,并以“项目类别+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

课题中心联系电话:0531-51701224;

我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

                                                                                                     202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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