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提高全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经研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项的有关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论文、著作及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研究成果应做到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著作不少于18万字(以版权页显示为准),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奖项设置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著作类报送原件2份。
2.论文、研究报告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同时将电子版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3.我校限额申报3项。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报送形式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2)各1份及成果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邮箱标题发送格式要求:非遗科研评选-单位。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附件:1.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
2.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