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0 09:43:44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规定,现组织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教育工作者,山东省正从事对口支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立足国家教育教学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向教育教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促进教育教学深度变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三、课题类型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青年重点、青年一般)、对口支援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重点课题主持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中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科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人员。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411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依照《选题指南》,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应尽可能避免与《选题指南》重复。

2.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名额

我校限额推荐5项,且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

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对口支援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且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

七、申报时间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28日中午12:00

材料要求:申报书和汇总表盖章版各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活页》与《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2.125日—12718:00时,科研处组织通过校级遴选的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128日—129日,学校报送《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至省教育厅。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4.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

5.系统技术支持:王老师 13371099154

学校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86522233


科研处

 20241110




上一条:关于组织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暨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第四批山东省签约文学评论家人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