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16:15:08

根据省社科办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正式受聘于我校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2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同时做好意识形态审核,提交意识形态审核表(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https://kyc.sdca.edu.cn/info/1050/3145.htm)。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申报(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4.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

 

5.我校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3月28日系统开放;

(2)2022年4月2日上午9:30举办申报辅导讲座(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3)2022年4月6日12:00以前系统填报并上交初稿(初稿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申请书》,申请书一律通过申报系统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2份;初稿不交电子版);

(4)2022年4月7日-8日左右举办专家论证指导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2022年4月11日12:00以前系统填报并上交终稿;(终稿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电子版,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申请书一律通过申报系统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6份;电子版为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6)2022年4月12日至14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及终报。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吕琦;联系电话:0531-86522233;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上一条: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