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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5 15:15:39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发〔202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通过专题教育和个人自查,增强我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

请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附件1)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全员培训、科室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实现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全员覆盖。

(二)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教师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各单位、科研处、承诺人各存档一份。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三)开展论文和项目自查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科研人员论文、项目等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历年发表的论文及获批的项目,其中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成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所有从事科研活动人员均须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自查表》,并亲笔签名。

(四)撰写总结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专题教育及自查情况撰写《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总结报告》,若存在问题论文或项目必须详细说明情况。总结报告需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材料提交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自查表

3.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总结报告

以上纸质版材料最迟于2022年11月10日前交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自查表》《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86522233

电子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1.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自查表

      4.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科研处

                                   2022年10月5日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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