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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关于申报“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2:17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打造“廉美山艺”廉洁文化品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山东艺术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山艺党发〔2022〕4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挖掘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文化资源,发挥学校社科理论研究作用,推出一批高质量廉政教育研究成果,为廉洁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方向

(一)党内政治文化。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力量,深入研究党章党规党纪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深刻理解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的内涵,全面总结提炼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革命文化。围绕党史重大时间、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注重总结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历史和经验,提炼革命文化蕴含的廉洁理念,依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平台载体,突出运用好沂蒙精神等红色资源,深度挖掘革命先辈廉洁事迹、廉洁风范和廉洁基因,激励党员、干部廉以律己、无私奉献。

(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艰苦朴素、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等崇高品质,全面梳理近年来培养和树立的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先进模范,注重发现好人文化中的勤廉典型,发挥革命英雄、建设楷模和时代先锋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的生动实践,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儒家文化、齐鲁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等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汲取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挖掘历史文献、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整理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把握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规律,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家庭家教家风文化。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意义,分析研究领导干部涉外风险、家属亲友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努力从优秀传统家训家规中汲取营养,教育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正确处理好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过好家庭关、亲情关。

三、申请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须是我校在职在编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备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所必须的业务和研究能力。

(二)课题组成员限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目前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四、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

五、研究期限

该专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因特殊原因,可给予1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六、结项要求

(一)以论文为结项成果的,须提交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且须同时提交1篇普刊论文(如研究报告被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者被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则无需提供论文等阶段性成果,并可申请免于评审鉴定)。

(二)校级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山东艺术学院”。成果均应标明“山东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首先撰写《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

(二)各单位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附件3),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科研处网站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八、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科研处:

(一)《立项申请书》纸质盖章版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三)《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纸质盖章版1份。

九、其他

学校支持和鼓励广大教职工围绕“廉洁文化建设”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横向合作,为廉洁社会建设贡献山艺力量,学校将对代表性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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