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调查研究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省机构编制科研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定于近期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仅报送电子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附书籍或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成果正文照片以资证明,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提供的有关证明可选pdf或doc格式,图片须选jpg格式并保证清晰度、不小于3000×2000像素。
(三)申报成果须相应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
(四)涉密成果请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申报材料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发至邮箱kyc2233@163.com。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附: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山东艺术学院科研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