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优秀青年创新团队”)。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支持我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群体效应,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服务“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山东教育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一)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课题是“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载体。课题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特别是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十强产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2.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3.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为3人以上7人以下。科学技术类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所在学校能落实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优秀青年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
二、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每年遴选一次,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山东省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一)请各申报团队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书》,务必于3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yc2233@163.com。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是团队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对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2.《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即取消参评资格。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