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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15:25: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服务。

二、课题规划

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社会科学研究需要而设立的课题。专项项目包括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重大儒学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者应是省内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省直、市直实际工作部门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须有推荐书)。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材料提交

申报者填写《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务必于4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kyc2233@163.com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三)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阶段性成果;(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领导、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字样。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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