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科联鲁社科奖字[2015]1号文件通知,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于近期开始。现将我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未参加历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也可申报)。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00字以上、杂志5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成果要求参见《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其中课题类成果必须为省部级以上课题且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其核心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等研究成果作支撑。 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精品工程奖、刘勰文艺评论奖、泰山文艺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不参评。
3、本次成果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书面成果报送两个阶段,具体申报流程及说明请登陆网站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1731.htm查询或咨询科研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0时至4月25日24时整,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登记、展示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
4、申报参评成果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需进行成果查新,请下载并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查新申请表》,自行到由省社科评奖办认定的查新部门查新。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网站做CIP核字号验证。
5、已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的成果,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①《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及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③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须复印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 。
④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
⑤成果形式为课题的,需提供课题立项书、结项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
⑦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九次社科评奖”专用。
申报材料中所有要求本人签字处,须手写,不得打印。
所有申报材料请务于5月6日(周三)前报送院科研处(长清校区办公楼4011室)。
电话:86522233。
科 研 处
2015年3月30日
附件: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通知、相关材料及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