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文化科技司和省文化厅相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遴选,并以二级院或部门为单位填写《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务必于4月7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
附件2:文化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