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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31 09:46:45

一、所购买设备属于集采目录内的情形

1.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采购项目申请书》(招标办网站下载),报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审批。

2.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home),进入网上商城,挑选意向购买的设备,并把链接报送至招标办。

3.招标办联系商家上架相应设备,导出采购合同。

4.项目负责人履行合同审批备案流程,并联系厂家供货。

5.到货后,项目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6.项目负责人将资产入库单、合同、发票上传业财一体化系统,按流程完成报销。

二、所购买设备不属于集采目录内的情形(仅限货物类项目5万以内、服务类项目10万以内)

1.项目负责人填写《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表》(招标办网站下载),同时附上三方比价材料,一并报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可自行购买设备。

3.购买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资产入库后,将资产入库单、发票、《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表》及三方比价材料上传业财一体化系统,按流程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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