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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 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6 15:35:05

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 版)》(济政办发〔2026〕2 号)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方向及业务咨询

1.支持高校建设高层次创新团队

2.支持高校设立服务产业带头人工作室

3.支持高校联合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

4.支持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5.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以上第1至5项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联系电话:51708806

6.支持高校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51708810;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处,联系电话51703116;国家大学科技园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联系电话51708806

7.支持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51708810

三、申报条件

按照《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2026版)》执行(附件1)。

四、申报流程

线上系统申报

登录地址:https://111.34.208.117:8081/techplan/portal/login(系统操作详见附件4)。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

系统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项目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

2.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或高度类似、无实质性技术突破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已获得“高校20条”政策立项支持的,不再受理其同类别项目申报。

5.同一科研人员、同一年度牵头申报年度“高校20条”项目最多1项。

6.同一项目负责人已获得市级人才工程政策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

六、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3年,以签署项目任务书时间为准。

2.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照项目形式组织申报。2025年度获批牵头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线下提报申报材料;2025年度获批牵头建设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竞争性项目形式通过系统申报。

3.涉及人才工程涉密证明材料,严禁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将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6室。

4.我校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申报在线上申报完成之后另行通知。申报之前请提前联系科研处。

附件:1.《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2026版)》

      2.关于推荐申报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2026版)》项目的函

      3.“高校20条”(2026版)项目推荐汇总表

      4.新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科技局联系人:周银虎、朱曼  51708806;于涛 88875379

操作系统技术支持:张智 82069878

我校科研处:86522233

科研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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