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扶持优秀科研成果出版,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促进学科建设,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山艺院发〔2026〕19号),现启动我校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出版资助项目设常规项目、专题文库项目两类。
(一)申报出版资助项目,常规项目的书稿完成度应不低于80%,专题文库项目的书稿完成度应不低于50%,且均须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意向书。
(二)申报资助项目的学术著作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教师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每年只能申请一个出版资助项目。承担本校出版资助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资助项目获准立项后,需在一年内完成学术著作的出版(系列丛书需在两年内完成出版),并在封面或扉页等醒目位置标注“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成果”。其中,研究内容符合山东省城乡环境智能化设计重点实验室研究范畴的,还应加注“山东省城乡环境智能化设计重点实验室阶段性成果”。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其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山东艺术学院。
(四)申报资助项目的学术著作包括各类原创性学术专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古籍整理著作。下列情形不属于资助范围:
1.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等专项出版资助的成果;
2.教材、论文集、作品集、科普读物、音像制品及编注类出版物;
3.再版或修订版的学术著作;
4.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流程
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书稿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查重报告(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20%);
(二)《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推荐意见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或意向书原件纸质版;
(四)项目申请人关于成果政治方向、学术诚信和知识产权的承诺书纸质版。
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资助的书稿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和学术诚信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立项名单及资助额度,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6年10月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科研处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415室),同时将《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2026年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1. 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2. 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
3. 2026年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
4. 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承诺书(模板)
科研处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