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202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等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现将我校组织申报 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重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6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202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
二、全规办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年度项目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
(二)省级组织评审及培训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省级评审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17:00 前(6 月 18 日为寄达时间,非寄出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中午12:00。
2.省级评审。6月19日-20日,评审结束后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评审结果及直推名单,请各管理单位和申报人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评审通过和直推的项目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
(三) 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 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kyc2233@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管理单位名称)。
2.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1 份。
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申报
1.数量要求。本次全国规划办组织的重大招标课题实行不限额申报。
2.招标对象要求。主要包括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省级审查及培训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省级申报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17:00 前(6 月18 日为寄达时间,非寄出时间)。我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中午12:00。管理单位将投标人的《投标书》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1 份)报送至科研处。
2.省级审查。6月19日-20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招标要求的名单将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
(三)注意事项
1.线上申报。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17 时,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我校申报截止至2026 年 6 月 23日中午12:00。
2.审核时间。2026年6月25日—7月3日17时,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本省有关材料。
3.纸质材料提交要求。通过省级资格审查后,7月5日17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报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A3 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 6 份(原件 1份,复印件 5 份)。投标人须提交 3 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是论文,可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是著作,需同时寄送 5 本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 申报方式及平台
本年度课题申报全部采用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二) 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 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年度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成一个文档,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教育规划办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三)审核时间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7月3日17时。材料审核期间,如发现提交材料有异议,可将其退回修改,但审核期间不能新增申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开展申请和审核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送纸质材料时间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附件 4)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课题管理单位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 1 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选题要贴近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决策和需求,同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三)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017年 7 月修订),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1.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 5 年者申报。
2.严禁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3.严禁“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4.严禁同年度同时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531-58208115、58208118
我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 400-800-1636。
科研处
2026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