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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3 13:59:1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由省教科院另行通知。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限额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我校向省教育厅申报限额8项,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报送。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请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按时提交科研处办公室。

(二)评审表下载。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学校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材料审核。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各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成果填入《山东艺术学院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交科研处办公室。

(四)公示。所有拟上报的成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请各单位将每份申报成果的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拉链文件袋中(确保文件袋结实,封装严密),在规定时间内报科研处。具体材料包括:

1.申报汇总表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2.申报评审表

《申报评审表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山东艺术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2(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六)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评审表》提交.doc格式,成果附件、证明材料提交.pdf格式

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分别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如果超过50Mb,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排列命名。

四、有关时间安排

(一)学校评审材料收取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51131100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申报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最终上报材料收取时间及要求

因评奖时间紧张,要提报的材料较多,建议报奖的老师113日报送学校评审材料后,继续完善申报材料。确定拟推荐成果名单后,科研处会及时联系申报人对接材料审核修改事宜及最终上报材料收取时间,以便提高报奖材料质量。


电话:86522233

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山东艺术学院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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