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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5 09:35:39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科研项目体系建设,强化高级别项目培育基础,引导教师紧密对接学术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切实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为学校常设计划科研项目,侧重支持青年教师的立项研究

专项项目本年度设立5个研究专项:

1.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

2.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创作研究专项

3.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

4.美育研究专项

5.研究生专项

其中,“美育研究专项”“研究生专项”分别由美育研究院、研究生处负责经费审核和结项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的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

1.申报一般项目及专项1、2、3的,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研究生导师作为负责人申报的,其项目团队中须包含至少一名在校研究生。

2.申报专项4(美育研究专项)的,负责人可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校研究生。

3.申报专项5(研究生专项)的,负责人须为在校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即专项4或专项5),其项目团队成员中必须包含本人的研究生导师。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四)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2025年9月22日前,将结项材料送交科研处的,可以继续申报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与本人同年度申报或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高度相似的选题申请校级课题。凡所申请项目在内容上与本人负责的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三、选题要求

选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力争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应聚焦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追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注重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拟申请“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创作研究专项”“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项”“美育研究专项”申请人请参照《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视角与方法,自主设计具体题目。申请“一般项目”和“研究生专项”的,不设具体指南,可自行拟定题目。

四、研究期限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确需延期的,经审批可延期一次,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期满后,仍不申请结项验收的,作撤项处理,且追回已拨经费。

五、结项要求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项:

1.论文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学校认定的相应级别的报纸理论版)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著作类:正式出版发行学术著作(不少于8万字),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为专著作者,出版信息以版权页为准。

3.批示采纳类:研究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研究报告类:以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形式结项的成果,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0%)。

5.实践成果类(限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提供完整呈现实践过程的影像资料(不少于5分钟),并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普通期刊论文。

(二)项目研究成果(含论文、专著、批示、报告、实践成果等)公开发表、出版或提交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山东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字样。

(三)不得以实质内容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成果重复用于多个项目结项。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书进行资格与内容审核,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学校科研处官网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正式行文立项。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立项申请书》(word格式)、《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单位+2025校级科研项目申报)。

(二)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1.《立项申请书》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2.《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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