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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30 10:38:45

各单位:

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 和重点任务,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理论研究要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加强有组织科研,准确把握科学研究规律,加强学科交叉融合,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创新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

1.一般项目。面上项目应着眼学科发展和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黄河文化、泰山文化、廉洁文化等方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数字强省、低空经济、平安山东、知识产权等方面。

2.专项项目。专项项目须以申报指南(附件2)为依据,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专项项目包括重大战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法治教、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高校思政(辅导员)、语言文字、古籍整理等10个专项。其中,依法治教专项鼓励由高 校牵头、联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其中,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申报人须为学生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须满3年。

2.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在研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2025年6月11日之前结项的除外);本年度申报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或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项目;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且在处理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 1 年(计算时间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1 年半。

(四)限额要求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限额申报6项。其中,面上项目3项,研究生教育专项1项,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项1项,高校思政专项1项。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5年7月8日中午12:00前,将《山东省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附件3)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B 表)》(附件4)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经专家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再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填报系统为https://kygl.sdei.edu.cn/kycg/(系统填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技术交流 QQ 群号:582383020;王睿晨、管理赵同祥,0531-89701233、89701715、89701209。

业务联系人:石金雨,联系电话:0531-51793859、 51793857

我校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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