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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4 12:20:32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体系,夯实高级别项目的研究基础,引导教师把握科研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有效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为学校常设计划科研项目,侧重支持青年教师的立项研究

专项项目本年度设立5个研究专项: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

2.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

3.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创作研究专项

4.美育研究专项

5.研究生专项

其中,“美育研究专项”“研究生专项”分别由美育研究院、研究生处负责经费审核和结项验收等过程管理。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备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所必须的业务和研究能力。

(二)申报一般项目和专项1、2、3的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课题,须在本团队中纳入至少一名在校研究生。

专项4(美育专项),我校在职在教师在校研究生均可作为负责人申报。

专项5(研究生专项)只针对在校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申报。

在校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应包含本人的研究生导师。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四)目前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2024年9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送交科研处的,可以继续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不能以本人同年度申报或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校级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创作研究专项”的,可根据《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美育专项和研究生专项不设具体申报指南。美育专项以《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为准绳,主要围绕《通知》中“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校园美育文化营造行动”“美育评价机制优化行动”“乡村美育提质发展行动”“美育智慧教育赋能行动”“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等八大行动为研究方向。研究生专项主要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艺术与科技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为研究方向。

四、研究期限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因特殊原因,可给予1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限到,仍不申请结题验收的,按照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五、结项要求

(一)以著作为结项成果的,字数不少于8万字;以论文为结项成果的,须提交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的,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以艺术实践或创作活动为结项成果的,须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活动记录视频和1篇课题相关领域的普刊论文,鼓励美育专项和研究生专项采用实践活动的结项形式。

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均须提供查重报告,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如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者被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免于鉴定评审,视为通过结项。

(二)校级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并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山东艺术学院。成果均应标明山东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三)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课题项目结项。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撰写《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各单位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附件4),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科研处网站对拟立项校级项目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12:00前将立项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同时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立项申请书》纸质盖章版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

(三)《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纸质盖章版1份。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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