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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31 14:36:32

 

各单位:

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由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设立并组织实施,是面向山东省广大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固定科学技术奖(每年一次)。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会员注册方法:登录“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点击“会员服务”—“会员申请”,按要求在线上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无需等待审核即可完成。)

2、申报的研究成果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注:研究成果得到省级及以上重大决策应用的,可不受时间限制)。研究成果形式不限,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著作,及软科学研究报告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均可申报。对前期已获得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或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和决策咨询奖的软科学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进入“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进行个人账号注册。个人账号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经成果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

2、提名书经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签署申报承诺书。并将提名书与成果附件合装成册(A4开本竖装1份)。纸质材料交科研处办公室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

1提名书审核通过后,著作类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sapprft.gov.cn/utils/cip_capub.shtml)做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

2、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必须有山东省软科学研究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方可参与申报。其中,论文等级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以著作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由一类、二类出版社(具体参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出版社目录)出版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其他类别出版社出版的必须由我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方可参与申报。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和课题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3根据《山东省软科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引》要求,凡通过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认定的“山东软科学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进行评价鉴定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建议和论文、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可直接参与成果评审(需提供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4申报人须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产生严重后果的,由申报个人自行承担。成果申报受理后,评审过程中不得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2月30日,推荐单位审核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建议报奖的老师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切勿等到临近截止时间再申报,以免届时系统出现意外情况。

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月5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86522233

 

 

                                    科研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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