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资格
公开出版著作或者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后,方可申请结项。
二、受理时间
我校收取材料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一)成果形式为著作的
1.《结项鉴定书》2份(见附件1和2,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
2.著作3套。
(二)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
1.《结项鉴定书》2份(见附件1和2,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
2.研究报告6份(排版打印格式见附件3);
3.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外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负责人姓名、单位(写山东艺术学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联系人:吕琦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