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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新高校20条”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4 17:28: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5号)(简称“新高校20条”),根据济南市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新高校20条”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具体申报内容分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产业创新载体建设补助、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补助等。具体内容详见新高校20条实施细则(附件1):

(一)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详见附件1-1

(二)高校院所产业创新载体建设补助(详见附件1-2);

高校院所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详见附件1-3);

(四)高校院所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详见附件1-3);

(五)高校院所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详见附件1-4);

(六)高校院所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详见附件1-4);

(七)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补助(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新高校20条实施细则附件1)”申报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产业创新载体建设项目:驻济高校院所自建或与驻济企业共建产业创新载体,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供人员、场地、资金、服务等软硬件条件支撑,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和引进高端人才项目: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充分利用国内外智力和技术资源,引进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并落地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合同等证明。项目执行期内,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研成果,产生重大应用、重大奖励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项目:侧重于突破战略高新技术、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接行业需求,与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项目执行期内,在行业领域形成关键技术突破,解决制约发展的核心问题,产生重大应用、重大奖励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四)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侧重于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项目执行期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者获得国家、省、市级人才称号,或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等领域做出较大贡献。

(五)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侧重于鼓励驻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学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业,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项目执行期内,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较好的成长性、发展潜力较大。

、申报方式

高校院所产业创新载体建设补助、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科研人员创业计划”等6类项目通过系统申报。在线申报可以通过济南市科技局官网(http://jnsti.jinan.gov.cn/)的科技服务子平台栏目点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也可以直接访问网址:http://119.164.252.194/prg/进行申报,其中科研院所人员的申报账号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生成请申报人员提前联系科研处;操作流程可观看讲解视频https://v.qq.com/x/page/s35249uhrqt.html

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需提交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左侧装订或胶装),同时报送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的光盘(word格式与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申请单位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科研诚信事项等。

2.所申报项目曾获得过各级政府课题立项支持或已在其他济南市市直部门申报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3.已获得“高校20条”、“新高校20条”,一事一议、泉城产业领军,外国专家工作室等济南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高校20条”。

4.尚在管理期的济南市市级人才项目获得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高校20条”。

5.尚在支持协议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

6.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填报为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推荐公函电子版(word格式与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版请提前报科研处审核

(四)时间要求。项目线上线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10日(星期17:00,逾期不再受理。线上申报的项目请按时完成系统填报;线下申报的项目请按时将申报材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15966649002

系统填报技术支持:张智

联系电话:82069878

 

附件:1.新高校20条实施细则

2.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项目申请书

3.推荐函模板

 

                                     科研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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