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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11:42:09

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助力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一律取消资格);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我校限额10项。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带“*”号的选题在立项数量予以倾斜。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无偿使用权。

五、其他要求

1.自2023年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路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详见附件4

2.注册流程: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姓名、电话等信息报至本单位(附件5,由科研处统一新增账号,新增成功后方可登录申报系统。

六、我校申报安排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系统路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6月2日中午12点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系统注册信息统计表》(附件5),科研处统一为申报教师增设账号。

2. 6月20中午12点以前,申报人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附件2)、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附件6)汇总表盖章版1份(附件3)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word版PDF版、推荐信(PDF版、无固定格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3. 6月27日前,科研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我校的申报课题进行推荐评审;

4. 7月3日前,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

 

文旅厅系统技术咨询:高凡,15615389024

我校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科研处联系电话: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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