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鲁教法函〔2022〕6号),现就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公共政策、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学校治理、教育普法、法治教育、党内法规等方面具有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或行政管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热心于教育事业。
2.具备正常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统筹安排时间和精力参与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致力教育政策法治相关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教育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科研教学的人员须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业绩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方式
通过专家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遴选确定的方式产生入库专家。专家个人申报时需注明申报类型(党内法规研究咨询类、教育法规政策研究咨询类、学校治理研究咨询类、法治宣传教育类)。学校对申报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遴选,并对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推荐人数
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五、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遴选确定专家库人选名单后,正式成立专家库,并统一发放聘书。入库专家原则上每3年集中选聘1次,符合条件的可连续聘任。
(二)请单位于2022年4月14日前将《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专家推荐表》交科研处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415室),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专家推荐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