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往年工作惯例,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相关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参照2021年组织申报的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通知要求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翻译作品、智库成果、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或省软科学项目等(核心内容需已正式出版或发表)。论文所在刊物应为B类(北大中文核心和CSSCI扩展库)及以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 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具体要求可参照《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附件1)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往年各授权推荐单位推荐的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3.赋分标准参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类研究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应用类研究成果、社科普及类研究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附件5),正式申报时以正式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各部门深度挖掘科研成果,提早谋划,积极组织,4月17日前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4月25日前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以帮助完成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
电话:86522233
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