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体系,夯实高级别项目的研究基础,引导教师把握科研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有效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为学校常设计划科研项目,侧重支持青年教师的立项研究。
专项项目:本年度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研究专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研究专项”。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须是我校在职在编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备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所必须的业务和研究能力。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三)目前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四)曾承担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项未满三年的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不能以本人同年度申报或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校级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研究期限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因特殊原因,可给予1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限到,仍不申请结题验收的,按照撤项处理。
四、结项要求
(一)以著作为结项成果的,字数不少于8万字,且须提供查重报告;以论文为结项成果的,须提交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且须同时提交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如研究报告被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者被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则无需提供论文等阶段性成果)。
(二)校级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并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山东艺术学院。成果均应标明“山东艺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三)结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课题项目结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首先撰写《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然后通过“山东艺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校外网操作人员须通过“校外门户”进入)进行申报,进入管理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保存。
(二)各单位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附件3),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科研处网站对拟立项校级项目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5月6日关闭,请申请人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各单位同时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立项申请书》纸质盖章版1份;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
(三)《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纸质盖章版1份。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