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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2022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5 09:12:2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强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科研工作服务人社中心工作力度,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九届(2022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一)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论文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二)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

(三)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四)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扫描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九届(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请认真填写《第九届(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各申报材料需附100字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著作、调研报告、课题(项目)类科研成果需提交一份不超过3000字的研究内容精华。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著作类申报材料另需提交著作原件一本(可邮寄)。申报材料一般不退回。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四、有关事项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415室),电子版材料以“成果形式+成果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
:1.第九届(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2.第九届(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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