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由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设立并组织实施,是面向山东省广大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固定科学技术奖(每年一次)。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的相关规定,及《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
(二)申报的研究成果需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注:研究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重大决策应用的,可不受时间限制)。研究成果形式不限,可以是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和著作,也可是软科学研究报告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2021年已经申报或者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中,登录“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个人账号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经成果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山东软科学研究会。
2、提名书经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签署申报承诺书。全部纸质材料合装成册,一律为A4开本竖装,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交科研处办公室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
1、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必须有山东省软科学研究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4)方可参与申报。其中,论文等级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以著作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由一类出版社(具体参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出版社目录)出版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2、该奖项侧重申报成果的决策咨询应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党委政府机构应用证明和企事业单位采纳证明。
3、申报人须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成果申报受理后,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推荐单位审核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1月5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86522233
附: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