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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2 20:47:1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我校申报限额3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按时提交科研处办公室。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3)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启用宏并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得使用苹果Mac版Word和WPS。

(三)各申报单位需对每一项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各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成果填入《山东艺术学院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交科研处办公室。

四、学校评审材料收取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每份申报成果的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拉链文件袋中(确保文件袋结实,封装严密),在规定时间内报科研处。具体材料包括:

1.申报汇总表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2.申报评审表

《申报评审表》7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山东艺术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4.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表》提交.doc格式,成果附件、证明材料提交.pdf格式

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分别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如果超过50Mb,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排列命名。

五、有关时间安排

(一)学校评审材料收取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4日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申报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二)最终上报材料收取时间及要求

因本届评奖时间紧张,要提报的材料较多,建议报奖的老师1月4日报送学校评审材料后,继续完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成果名单后科研处会及时联系申报人对接材料审核修改事宜及最终上报材料收取时间,以便提高报奖材料质量。

 

联系人:李维

电话:86522233、13969100993

邮箱:kyc2233@163.com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山东艺术学院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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