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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8 19:04:44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驱动作用,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加强难点热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准的研究项目,充分发挥科研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功能。

三、课题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学校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总数20项。其中重点课题推荐数量5项,一般课题推荐数量10项,35岁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人申报课题推荐数量5项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可以按照选题,也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课题,原则上在本团队中纳入至少一名在校研究生。

3.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4.课题经费须课题负责人自筹,学校不给予经费支持。

5.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5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6.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使用权。

五、材料报送

申报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1日截至,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电子文档以“单位+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格式命名,电子文档内每位老师材料以“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待学校组织遴选后,获得推荐资格的教师需报送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5份)、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一式1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吕琦 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邮箱:kyc22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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