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计划,经研究,拟组织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内容
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着重解决教育教学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教育教学领域师生和学校急难愁盼等教育问题。 重点关注全环境立德树人、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型、新课标背景下学校学业评价系统优化、中小学生阅读素养及测评研究、学生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职业教育“一体两翼”建设、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五育融合、乡村教育振兴、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评价改革、教学与考试改革、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数字化教材建设与管理、合作办学改革等议题。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立项数量与课题类型
本次课题拟立项750项。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占比不超过10%,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6.本次课题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五、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20项。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221.214.56.15:8684/)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
七、申报时间
1.我校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19日中午12:00前。
材料要求:申报书一份、纸质版《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5份、汇总表盖章版一份、各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一份,由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活页》与《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6月25日—6月26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根据分配申报数额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准备填写申报材料。
3.6月27日—6月28日18:00时,各地市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4.6月29日—6月30日18:00时,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等单位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5.7月3日—7月4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报送《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
八、注意事项
1. 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4.纸质汇总表报送要求:纸质汇总表由各管理单位汇总审核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
5.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受理个人申报。
6.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djky.net/)。
科研处联系人:吕琦
科研处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