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术著作出版繁荣发展,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开展我校2020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
2.申报成果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学术性和前沿性,在理论或实践上具有较大影响或填补学科研究领域空白。
3.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已承担的校级科研成果出版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2)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二、申报办法
(一)填写申报表。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报表》(科研处网页下载),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准备申报材料:
1.已完成的著作打印书稿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出版合同或出版社提供的出版计划证明材料原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上述(一)(二)中的材料应于10月15日(周四)前提交科研处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4013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kyc2233@163.com。
联系人:李维
电话:86522233
科研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