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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6 10:55:19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4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

)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项目具体推荐方式

(一)申报人填写附件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活页》、附件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6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二)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科研处通知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填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

(三)网上填报

1.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http://kjsb.mct.gov.cn/index#/login)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请认真在线阅读《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请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四)组织推荐

学校登录申报平台组织推荐,在线提交确认(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上传至申报平台。

(五)评审入库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入库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告通知”一栏公布。

四、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学校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三)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

(四)联系方式:

1.科研处联系电话:0531-86522233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孙万龙

联系电话:010-6520132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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