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各部门:
现将2018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科技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围绕新技术和新材料,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进行研究与培育。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下载并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8)》,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2、按照文化部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实行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周五)。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及时填报并打印两1份纸质申报书报送至科研处(长清校区办公楼401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6522233。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