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校2019年度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1 15:34:01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和发展学校科研工作,培育和积淀高质量科研成果,根据《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开展学校2019年度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一般项目成果需完成8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2.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下列成果不在科研成果出版基金资助之列:教材、教参、教学资料集等教研类成果;作品集、画册、曲集等艺术创作性成果;以艺术作品为主的点评性、欣赏性、图录性成果,或文学性、娱乐性、休闲性成果;已发表论文再次编辑而成的个人或多人论文集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

(2)申报人已承担的校级科研成果出版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1年,或虽满1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二、申报办法

(一)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科研处网页下载)。将填好的申报书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准备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书稿2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申报书电子稿。

(三)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意见,614日(周五)前集中报科研处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4013室)。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kyc2233@163.com

联系电话:86522233

科研处



上一条:山东艺术学院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