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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8 12:00:1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究方向

围绕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实际广泛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2019年研究选题如下:

1.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2.文化和旅游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3.文化和旅游系统文化安全问题研究

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研究

5.红色旅游进校园的教育效果及评估研究

6.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7.中国非遗手工艺传承发展与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研究

8.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机制研究

9.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式方法研究

10.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应用研究

11.文化消费理论和实践研究

12.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背景下的消费政策研究

13.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14.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研究

15.文化和旅游的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16.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17.特色文化带文化资源富集型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18.新媒介与文艺创作研究

19.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研究

20.国有艺术院团管理运营机制研究

21.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现状调查与研究

22.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体制机制研究

23.新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策略研究

24.—带一路视域下的文化交流符号研究

25.构建我国文化和旅游服务贸易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研究

26.科技创新的人文精神研究

27.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移动信息化应用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8.艺术类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研究

29.新业态、新媒体、新情况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

30.文旅演出创作评估体系建设及创作人才培养研究

、基本要求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周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

、报送时间

申报教师须填写推荐材料纸件:《申报书》一式8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请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11月11日(周一)9:00前报送至科研处(长清校区办公楼4013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2233@163.com,办公电话:86522233。

、委托程序及成果形式

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6-8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阶段性研究成果

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最终研究成果

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万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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