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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14:26:4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为重点,着重加强创新驱动、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详见《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鼓励大科研单位进行合作研究,鼓励重大课题由多个单位或团队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年以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计划项目。

4.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情况。

2.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本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要求

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申请书,上传阶段性成果报告,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份、阶段性成果报告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三份。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评审不通过处理。

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研处

                                          2016.6.30

附件: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重大、重点项目)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一般项目)

      3、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入库专家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