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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9 09:16:57

各二级院、各部门:

2017年度《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开始受理申报,入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成果,必须导向正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价值厚重,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学风端正,方法科学,文风清新,学术规范。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成果应已经完成但尚未公开出版,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字数一般在20—60万。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须毕业3年以上);联合申报时,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所有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拟先选择山东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两家出版社作为推荐申报试点单位。

4、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5、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5份。(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一式5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受到资助的项目成果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5)《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信息登记表1份(6)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信息登记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在内的电子光盘。

6、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日期为7月27日,地点:文东校区篮球场北侧小红楼二楼科研处值班室。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 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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