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及《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5年7月修订),用计算机填写。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7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2015年出版的近期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
4.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相关表格请登录全国规划办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栏目)下载。
申报材料请务必于9月22日前报送校科研处,邮箱kyc2233@163.com。
科 研 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
鲁社规办字[2015]7号《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