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16年度校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5 14:19:19

各二级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申请2016年度科研成果出版基金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申请科研成果出版基金资助的成果,应为我校教职工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编或独立著作者完成的、适合并准备公开出版的学术研究性著作(书稿)。教材性成果应申请我院教务处设立的教材出版基金。

2、申请人应从科研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申请表》, 交本单位审核填写意见。

3、各单位请将本单位每项申请成果的申请书和书稿(各一份)汇齐,于12月2日前上报科研处(长清校区)。

联系电话:86522233

科研处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出版基金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学校重点实验室 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我校2016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并推荐201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