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各部门:
201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成果,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以《201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理论前沿,进行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以及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及其实现路径、保障机制,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支撑。文化研究要立足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当代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2.为进一步提高规划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规范项目结项工作,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需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各类学报上公开发表(其中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少于3000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000字)。发表成果时应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保证研究质量,研究成果需经过有关社科查新机构查新合格后方可申请结项。
3.为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鼓励各课题组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市社科规划办将通过《社科成果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对《社科成果专报》录用的研究课题,可以免予公开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
4.对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课题以及进入市有关部门决策的课题,经审核后可免于结项鉴定。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或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申报办法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及具有主持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课题研究,特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不担任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3)承担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4)上一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规划项目。
3.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4.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相关申报材料可到济南宣传网(http://xc.e23.cn/)下载。
5.本年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6.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选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统一鉴定。
7.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4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活页》、《申请书》(各一式5份)及电子版。
邮箱:kyc2233@163.com
电话:86522233
科 研 处
2016年3月29日
附 件:《2016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