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各部门:
201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二、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
三、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四、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申请人须在6月28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附件2)。要求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
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联系电话:86522233
电子邮箱:kyc@sdca.edu.cn
科 研 处
2013年6月18日
附件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附件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附件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