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各部门: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 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程序
1.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5年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我校申报者请务必在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网上申报的电子版和打印的《申请评审书》纸本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在2月26日-28日期间收取申报材料及在线审核确认。
3.申报者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本的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我处联系电话:86522233,86423585 电子信箱:kyc2233@163.com。
上述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学科范围、成果要求、申报细则等未尽事项,均请参阅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见附件)。
科研处
2015年1月6日
附件: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