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艺科研(2009)第10号
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类评奖的通知
各二级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委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艺奖发〔2009〕1号),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类涉及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11个门类及其综合性艺术理论研究作品。本届评选的对象是论文和栏目两类作品。现将“艺术理论研究类”评奖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事宜
1、凡山东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鲁单位)的个人和集体正式发表、出版的各艺术门类的艺术理论研究论文、艺术评论文章、报纸文艺娱乐栏目(版面)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本届参评作品限定于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和出版的艺术理论研究论文、艺术评论文章及报纸栏目(版面)。
3、本届不接受论文集、艺术作品集参评,但其中的有关艺术理论研究论文和艺术评论文章可参评。
二、申报事宜
1、作品参评需填写《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作品申报表》一式3,附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3份。理论研究论文和艺术评论文章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10份;报纸栏目(版面)需提交具有代表性样本和不超过2000字的栏目(版面)介绍,均一式10份;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理论研究和评论文章,需报1份外文原件和一式10份的中文译文。
2、各单位申报人员务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申报作品及有关资料报送院科研处。科研处上报院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名单。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人”一栏需填写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用笔名发表的作品,需在填写真实姓名后加括号填注笔名。与他人合作的集体创作作品参评,需所有合作人具名申报。
2、《申报表》中“艺术门类”按本通知列出的11个艺术门类填写,如:“艺术理论(音乐)”或“艺术理论(美术)”等,报纸文艺栏目(版面)则填写“艺术理论(栏目)”。
3、“作品简介”的内容包括作品发表时间(以报刊、杂志原件中标注的时间为准)、发表或出版机构名称、作品所研究探讨的主题、创作特点、社会影响。
4“推荐单位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填写。
附件:
1、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下载
2、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类评奖细则下载
3、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个人作品申报表下载
4、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集体创作作品申报表下载
科研处
二○○九年五月四日